审发〔2016〕1号 审计处2016年工作要点
发表日期: 2016-03-17 | 文章作者:
2016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国家审计工作新要求,结合省教育厅和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审计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学校管理中的监督职能和风险防范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学校事业发展。
一、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审计重点
1.组织学习上级部门的文件政策,认真贯彻当前高校审计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实际,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下达的任务。针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今后一段时间的新形势,重点关注:预算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大业务板块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科研经费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学校资产管理四大重点领域,强化资金风险防范,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岗位胜任能力。针对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和审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2016年将结合实际工作推进情况,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与其他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交流学习;进行处内集中学习和研讨;增强与校内相关各部门的沟通交流,组织业务探讨,增强跨岗位工作胜任能力;开展工作研究,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范高效地完成全年审计任务
3.做好5家独立核算单位2015年财务收支审计。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促进增收节支和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做好科文学院、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汉园宾馆和大学科技园的财务收支审计。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审计组做好学校年度预决算审计工作。
4.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做好相关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落实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和履行职责。提请召开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会议,确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
5.加强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多种审计形式做好各类财务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做好省优势学科二期建设项目、协同创新项目和品牌专业项目等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按时完成并上报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及时做好相关教师科研项目结题审签工作。
6.完善大型基建工程项目监督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基建处等相关部门协作,继续做好在建的大学科技园、人才公寓等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提前做好拟建项目青年教师公寓、分析测试中心、北京路东大门等的跟踪审计准备与实施工作。完善外聘跟踪审计人员的监督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跟踪审计月报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功能前移,加大跟踪审计过程结果的二次复核力度,健全绩效评价档案。
7.做好大型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继续推进综合实验楼的竣工结算审计,加强与项目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保证结算审计的顺利进行。根据项目的进度,做好大学科技园竣工结算审计准备与实施工作。
8.规范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加强与后勤管理处、贾汪校区管委会和科文学院等相关单位协同合作,做好全年修缮改造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今年将继续加强结算审计资料规范性建设,完善竣工结算审计制度。
三、完善内审管理,推进审计创新
9.推进审计整改,增强审计结果运用实效。对上年度各类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拟定审计整改规范性文件,跟踪审计建议整改情况,着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提升学校内部控制水平。
10.推进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根据内部审计评估的试点方案,按照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及手册的要求,从审计工作领导体制、审计队伍、部门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审计业务流程控制等方面,组织全处同志分类整理迎评材料,力争年底前迎接校外专家评审。
11.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按照已审定的《江苏师范大学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方案》,2016年推进完成审计对象资料、财务数据、资产状况、人力资源、审计案例、审计法律法规等基础性数据库建设,形成基本适应审计业务和管理需要的信息资源库,力争内部审计计划编制、项目管理、审计作业、流程控制、财务分析、数据统计、档案管理等均能通过计算机处理,基本实现审计信息化。
12.组织完成“审计分析模型建设”徐州片区任务。按照教育厅审计处要求,分工协作共建审计信息系统“决算编制及管理分析模型”。2016年上半年在徐五所高校根据教育厅审计处提出的模型框架初审意见,召开研讨会,修改完善具体模型,上报教育厅审计处。
13.强化审计宣传服务,推进审计信息公开。根据学校相关经济活动的特点,分类召开审计工作专题座谈会,反馈近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或风险点,介绍当前审计关注重点,听取对审计工作意见及建议。开展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和维修改造工程审计结果公示,不断推进审计公开。
附: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重点工作具体内容及拟完成时间
(财务审计)
1.提请召开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月底前完成)
2. 5家独立核算单位2015年财务收支审计(9-12月)
3.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初定10项)(全年进行)
4.省优势学科二期项目跟踪及年度审计(全年进行)
5.上级安排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按要求进行)
(工程审计)
6.大学科技园建设工程跟踪审计(3月)
7.大学科技园建设工程结算审计(4-12月)
8.玉泉雅筑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全年进行)
9.暑期校内维修改造工程控制价审核和跟踪审计等(6-9月)
10.校内修缮改造项目结算审计(全年分2次送审,分别在暑、寒假前完成)
11.学校拟新建项目跟踪审计准备与实施(按项目进度及时跟进)
(审计建设)
12.推进审计信息化,经济责任审计和工程合同审核上线试运行(3-4月)
13.组织完成省教育厅“审计分析模型建设”徐州片区任务(4月底前完成)
14.修订《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实施细则》(6月底前完成)
15.强化审计结果利用,制定审计整改规范性文件(7月底前完成)
16.拟定《工程审计协审中介机构监管评价办法》等(9月底前完成)
17.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完善审计建设及材料准备(12月底前完成)
江苏师范大学审计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