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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发〔2017〕1号 审计处2017年工作要点

发表日期: 2017-04-05 | 文章作者:

2017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和学校年度工作部署,坚持突出重点、覆盖全面,坚持与时俱进、提高效能,坚持依规依法、客观求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化,努力提高内审水平和工作质量,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学校经济事务中的财务规范监督职能和资金风险防范功能。

一、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1.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当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实际,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审计实行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针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重点领域的新形势,强化资金风险防范,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岗位胜任能力。认真学习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指南,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参加业务培训,与同行交流学习等形式,提高审计人员岗位胜任能力;积极开展工作研究,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二、常专结合绩效优先,推进审计工作全覆盖

3.做好独立核算单位2016年财务收支审计。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促进增收节支和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做好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审计组做好学校2016年度预决算审计工作。

4.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做好本年度18位中层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规依法履行经济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审计厅校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5.加强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继续做好省优势学科二期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并上报省优势学科审计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及时做好相关教师科研项目结题审签工作。

6.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与评价。配合学校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逐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与评价。

7.完善大型基建工程项目监督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基建处等相关部门协作,继续做好在建的人才公寓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做好分析测试中心和青年教师周转公寓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完善外聘跟踪审计人员的监督评价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功能前移,加大跟踪审计过程结果的二次复核力度,健全绩效评价档案。

8.做好大型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推进大学科技园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做好人才公寓竣工结算审计准备工作。积极与项目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保证结算审计工作有序进行。

9.继续规范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加强与后勤管理处和科文学院等相关单位协同合作,做好全年修缮改造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今年将继续加强结算审计资料规范性建设,完善竣工结算审计制度。

、建立健全内审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审计效能

10.加强审计工作的结果运用,追求审计实效。制定审计整改规范性文件和修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办法》等规章制度,优化审计工作流程,提高审计效率。对上年度各类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审计建议,推进审计整改。

11.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按照拟定的《江苏师范大学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方案》,继续推进完成审计对象资料、财务数据、资产状况、人力资源、审计案例、审计法律法规等基础性数据库建设,形成基本适应审计业务和管理需要的信息资源库,基本建成涵盖所有审计类型、高效规范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

附: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重点工作具体内容及拟完成时间

(财务审计)

1.提请召开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月初)

2.独立核算单位2016年财务收支审计(3-4月)

3.配合省教育厅审计组做好学校2016年度预决算审计工作(4月)

4.配合做好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意见整改工作(3-6月初)

5.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8项)(全年进行)

6.省优势学科二期项目跟踪及年度审计(全年进行)

7.上级安排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按要求进行)

(工程审计)

8.大学科技园建设工程结算审计(2-12月)

9.玉泉雅筑建设工程跟踪审计(2-6月)

10.玉泉雅筑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按项目进度及时进行)

11.做好分析测试中心跟踪审计工作(按项目进度及时跟进)

12.做好青年教师周转公寓跟踪审计工作(按项目进度及时跟进)

13.暑期校内维修改造工程控制价审核和跟踪审计等(6-9月)

14.校内修缮改造项目结算审计(全年分2次送审,分别在暑、寒假前完成)

(审计建设)

15.修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办法》(6月底前完成)

16.强化审计结果利用,制定审计整改规范性文件(9月底前完成)

17.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根据教育厅安排)

江苏师范大学审计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