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工程立项计划和明确竣工结算审计资料报送时间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4-02-21 | 文章作者: 办公室
校属相关单位:
为了全面了解本年度待审工程项目总体情况,统筹安排全年工程审计业务,增强工程审计工作的计划性和工程财务结算的及时性,现将工程立项计划和竣工结算审计资料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程立项计划报送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办法》第二条 “竣工结算金额在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使用学校各类资金安排的基建、修缮等工程项目,……开工前须向审计处报送立项计划,……”的要求,请相关单位于3月15日前将2014年计划实施的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和工程预算报送审计处工程审计科。此外,若年中有新增的计划外工程项目,请在项目实施前及时报送。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资料报审时间安排
1.常规报送时间。按照相关工程管理文件要求,常规报送时间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以内完成。
2.集中报送时间。考虑学校工程施工阶段性相对集中的特点,从2014年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资料集中报送时间由每年1次调整为每年2次,上半年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下半年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逾期报送的工程审计项目的财务结算将转到下一年度支付。
3.请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对施工企业竣工结算审计资料的催收和初审工作,保证送审资料的客观真实、合法合规、完备及时。对报审资料规范完备且双方无争议的工程项目,上半年报审项目将在暑假前审结,下半年报审项目将在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前审结。
三、资料报送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 毅
联系电话:83500293(短号8293)
13705202657(短号62657)
审计处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