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提纲
发表日期: 2013-11-15 | 文章作者: 办公室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提纲
一、各教学学院、直属教学中心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内容提纲:
1.基本情况及经济责任范围,包括:
(1)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任现职时间、主管和直接分管工作事项以及所负责的部门和单位;
(2)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包括系科设置、专业设置、学科学位点、实验室等情况,以及教职工及学生数量及构成;
2.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指任职时和任职过程中制定的部门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3. 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学校“十四五”规划分解任务完成情况,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科技改革30条”、加快推进学科建设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服务保障情况;
4.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包括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有无截留收入、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如何,有无损失浪费等;
5.财经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包括任职期间成立的财经管理机构以及制定的财经管理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权限管理等;
6.重大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购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乙方履约情况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的约定;
7.重大经济决策实施情况。主要指重大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效果如何,有无重大失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实施情况;
8.资产管理情况。主要指单位各类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使用效益如何;
9.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必写事项);
10.单位和本人遵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的情况;
11.需要说明的其他其他事项;
12.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二、资产管理部门(国资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内容提纲:
1.基本情况及经济责任范围,包括:
(1)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任现职时间、主管和直接分管工作事项;
(2)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包括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工作范围、工作职责等情况;
2.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指任职时和任职过程中制定的部门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3. 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服务保障情况;学校“十四五”规划分解任务完成情况,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科技改革30条”、加快推进学科建设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服务保障情况;
4.财经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建立健全设备的购置、领用、使用、保管、修理、转让、投资、报废、清查等制度,是否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效益;
5.重大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效果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6.重大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购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乙方履约情况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的约定;
7.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盘点,账、卡、物是否相符,是否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8.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
9.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经济纠纷和遗留问题;
10.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其他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有无账外账、私设“小金库”问题;
11.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必写事项);
12.单位和本人是遵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的情况;
13.委托部门或审计机构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14.问题及不足。
三、计财处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提纲:
1.基本情况及经济责任范围,包括:
(1)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任现职时间、主管和直接分管工作事项;
(2)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包括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工作范围、工作职责等情况;
2.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指任职时和任职过程中制定的部门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3.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合理、有效;
4.是否根据国家政策和财经法规,制定、完善和实施经济政策、财务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服务保障情况;学校“十四五”规划分解任务完成情况,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科技改革30条”、加快推进学科建设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服务保障情况;
5.是否根据《预算法》、《高校财务制度》的要求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控制、监督支出;
6.是否按《会计法》要求,对有关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及有关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
7.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8.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设银行账户,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现金、转账支票、本票、汇票管理是否安全、合规,筹资、融资、投资活动是否按规定办理;
9.是否及时清理应收和预付款,对长期应收、预付款项是否督促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10.重大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效果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11.重大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购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乙方履约情况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的约定;
12.是否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定期核对账目,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3.单位各类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使用效益如何;
14.有无账外账、私设“小金库”问题;
15.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
16.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必写事项);
17.单位和本人遵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的情况;
18.委托部门或审计机构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19.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四、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提纲:
1.基本情况及经济责任范围,包括:
(1)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任现职时间、主管和直接分管工作事项;
(2)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包括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工作范围、工作职责等情况;
2.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指任职时和任职过程中制定的部门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3. 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服务保障情况;学校“十四五”规划分解任务完成情况,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科技创新24条”、加快推进学科建设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服务保障情况;
4.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5.建设工程项目、修缮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是否按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和建设工程投资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建设工作,有无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超计划工程项目,有无自行改变批建设项目或扩大建筑面积、提高建筑标准等问题;
5.建设工程经费是否落实,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合法;
6.工程招标、对外签订承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材料物资采购合同等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
7.设计变更、施工签证是否真实;
8.建设工程经费、修缮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截留、挪用等问题,经费使用效益如何;财务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超预(概)算工程项目和长期未完工项目;竣工项目是否按期交付使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9.工程竣工决算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经过审计后结算工程款;
10.各项收支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有无账外账、私设“小金库”问题;
11.重大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效果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12.重大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购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乙方履约情况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的约定;
13.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经济纠纷和遗留问题;
14.单位各类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使用效益如何;
15.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必写事项);
16.单位和本人遵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的情况;
17.委托部门或审计机构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18.存在的的问题及不足。
五、学校其他部门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述职内容提纲可参照上述内容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