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审〔2013〕1号 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3-10-25 | 文章作者: 办公室
校属各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实行跟踪审计的通知》(苏教审[2011]3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0]3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制定的《江苏师范大学“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苏师大学科[2013]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在筹集、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全过程跟踪审计,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对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申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报表、绩效考核等全过程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防止挤占、挪用、截留和损失浪费,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原则和方式
跟踪审计遵循“全程跟踪、立足服务、着眼防范、促进发展”的原则,由审计处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必要时结合项目进度对学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抽审。
三、审计对象和范围
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对象为项目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专项拨款、学校自筹资金、其他渠道资金等,审计范围为我校获得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期内的相关经济活动。
四、审计内容
审计主要关注实施期内项目资金筹措、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使用与管理、绩效考核等几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
1.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是否拨付到位;
2.学校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是否落实;
3.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是否符合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4.预算执行是否符合项目批复和预算范围和标准,调整预算有无经规定程序审批,有无超预算情况;
5.年度或项目财务决算编制是否符合要求,报表相关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6.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7.项目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
8.项目资金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部门集中核算、统一管理,无有实行专账核算。
9.学校有无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执行情况如何;
10.是否建立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归口管理单位、管理职责和权限,有无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11.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资金所购材料、设备是否按规定登记入账并严格管理,专项资金使用中涉及政府招标采购的,有无按照规定组织采购;
12.学校有无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
13.其他需要审计的审计事项。
五、组织分工与时间安排
1.组织分工
学校成立江苏师范大学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根据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审计内容和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跟踪审计任务。
2.时间安排
按照《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在各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任务期内,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依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实行跟踪审计的通知》要求,审计基于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为日常审计、年终财务决算审计、中期评估审计、项目结题(完工)审计等。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审计工作小组学习、领会省政府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战略意义,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跟踪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2.提高对跟踪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项目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审计任务。
3.根据上级部署,合理安排审计工作,按照规定完成审计任务,提交审计报告。
4.审计人员在具体开展审计过程中,要规范审计行为,严肃审计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