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审〔2013〕2号 关于做好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第一期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3-12-06 | 文章作者: 办公室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第一期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审〔2013〕8号)、《关于对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实行跟踪审计的通知》(苏教审〔2011〕3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0〕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和内容
审计对象:我校获得的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第一期项目的专项资金,包括语言认知科学与文化艺术、化学生物学、统计学、激光工程与技术等4个学科项目的财政专项拨款、学校自筹资金和其他渠道资金等。
审计内容:4个学科项目在2010—2013年实施期内相关经济活动,重点包括:
1.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项目预算中财政资金有未及时拨付,学校承诺自筹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有无配套资金不到位等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经费预算调整有无按规定报批或备案,经费是否按预算确定的项目和额度使用,有无无预算或超预算使用情况。
2.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自己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超标准、超范围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外协费用支付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截留、挤占、挪用、转移等现象;项目资金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部门专帐核算;学校有无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执行情况如何;项目资金所购材料、设备有无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3.项目资金结余情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结余情况,其中,项目应付未付款项,如设备尾款(应附合同)、论文(著作)印刷费、预计后续费用等。
4.项目实施绩效情况。对照《项目任务书》,各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实际效益。
二、审计组织与实施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成立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第一期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任 平
副组长:周汝光 岑 红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刘礼明 张 林 娄峥嵘 聂恒柱
顾明亮 钱向农 蔡国春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学校在近几年跟踪审计基础上,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作全面审计。为增强审计独立性,采取联合审计方式,将委托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优势学科结项审计工作。结项审计报告以项目为单位出具,即每个项目出具一份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主要内容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经费支出及结余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效益情况,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三、审计阶段安排
1.审计动员(11月26日)
召开迎审工作动员会,商定结项审计工作方案。
2.学科(学院)自查(11月27日—12月6日)
各学科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完善;及时反馈自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研讨相应的处理办法。
3.学校审计(12月7日—15日)
严格对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以委托的协审机构为工作主体,分别对四个学科进行审计,及时反馈审计问题。
4.问题整改(12月16日—25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学科(学院)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5.学校复审(12月26日—31日)
整改结束后,以委托的协审机构为工作主体,对4个优势学科的总体情况再次进行全面审核。
6.撰写审计报告(2014年1月2日—15日)
在结项审计的基础上,撰写分项目审计报告和学校总体审计报告,呈报校领导审核后,修改形成上报文稿。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科(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项审计工作对我校省优势学科一期项目整体考核验收和二期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意义,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通力协作,共同努力,按时完成省优势学科专项资金结项审计任务。
2.各相关学科(学院)对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尤其要结合省审计厅中期审计指出的相关问题,开展自查,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财务报账手续、材料管理台账等。请于12月6日(周五)下班前将《优势学科建设一期工程项目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表》《优势学科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效益完成情况表》《优势学科建设一期工程项目配套资金汇总表》《优势学科建设一期工程项目配套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报送学校审计处,联系人:王淑华,联系电话:83500292。
3.学科(学院)自查结束后将进入学校审计阶段,将主要以学校委托的协审机构为审计主体,届时请相关单位予以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增强问题整改阶段的针对性。
4.考虑学科项目完整的财务决算数据要到12月31日才能最终形成,在此之前发生的财务支出项目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专项资金的跟踪审计工作,规范自查期间财务支出。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省优势学科建设一期工程结项审计工作安排表
江苏师范大学
2013年12月6日
江苏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印发
附件:
江苏师范大学省优势学科建设一期工程结项审计工作安排表
工作阶段 | 日 期 | 主要工作 | 牵头 单位 | 参与 单位 | 备注 |
审计动员
| 11月20日—24日 | 草拟工作方案 | 审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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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 | 讨论工作方案 | 审计处 | 学科办 计财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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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 | 召开动员会,商定工作方案 | 学科办 | 各学科(学院)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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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学院) 自查 | 11月27日— 12月6日 | 1.自查完善及项目进度调整; 2.整理项目实施绩效情况备审资料; 3.整理配套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统计。 | 各学科 (学院)
| 学科办 计财处 实验室处 审计处 | 计财处提供进度表,审计处提供自查表;实验室处指导材料管理台账建设。 |
学校审计 | 12月7日—15日 | 1.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全面审计; 2.问题反馈。 | 审计处 | 各学科(学院) 学科办 计财处 实验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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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改 | 12月16日—25日 | 全面整改 | 计财处 | 各学科(学院) 学科办 实验室处 审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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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复审 | 12月26日—31日 | 全面复审 | 审计处 | 各学科(学院) 学科办 计财处 实验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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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结项 审计报告 | 2014年1月2日— 15日 | 1.撰写分项目审计报告和学校总体审计报告; 2.通报审计结果,征求各学科(学院)意见; 3.报告呈校领导审核后形成上报文稿。 | 审计处 | 各学科(学院) 计财处 学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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