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示
发表日期: 2015-11-12 | 文章作者: 办公室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苏师大审〔2015〕2号)、《江苏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师大审〔2015〕4号 )的有关规定,经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5年11月6日 — 12月31日将对理科学报陈彬主任、国际交流合作处孙伟处长、图书馆高中华馆长、计划财务处刘礼明处长、马克思主义学院石海兵院长等五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校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以上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
电话号码: 83500292
电子邮箱:sjcyjzj@jsnu.edu.cn
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06日